主页 > 政策 放电量补贴0.3元/kWh!广东东莞明确2024年储能应用资助条件!

放电量补贴0.3元/kWh!广东东莞明确2024年储能应用资助条件!

4月22日,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两项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资助工作指引政策文件。

其中,《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资助工作指引》提出 ,由市发展改革局在每年8—9月组织认定,通过专家评审择优纳入示范项目库,申报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次年组织补贴申报时,对获得认定、通过核查、完成验收的示范项目, 自投运次月起,按经核定的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的事后资助,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补贴的项目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工作寿命10年及以上,接入电压等级为380V及以上,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锂电池电芯循环寿命≥6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需具备电池簇级自动均衡、故障定位与隔离和SOC智能运、维设计,单个储能项目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MWh。

《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工作指引》明确,对应用于新型储能,且获得海运运输证书,成功通过海外市场电池产品(仅指电池包、电芯级产品)认证并实现销售的电池新产品,按经评审核定认证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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