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政策 甘肃电力交易细则 :优先组织无补贴新能源企业参与交易!

甘肃电力交易细则 :优先组织无补贴新能源企业参与交易!

日前,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 (试行)印发。

细则指出,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 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以下简称“无补贴新 能源”)企业参与交易,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 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以下简称“带补贴新能源”)作为补充,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可以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型发电企 业。电力用户主要为具有绿色电力消费及认证需求、愿意承担绿 色电力环境价值的用电企业,主要包括直接参与交易的工商业用 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

多台发电机组共用上网计量点且无法拆 分,各发电机组需分别结算时,按照每台机组的实际发电量等比 例拆分共用计量点的上网电量。对于风电、光伏企业处于相同运 行状态的不同项目批次共用同一计量点的机组,可以按照额定容 量比例计算上网电量。

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年度保障收购电量按 照政府批复的价格或者价格机制进行结算。超出年度保障收购电 量的部分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并按照市场交易价格结算。

风电、光伏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结算涉 及中央财政补贴时,按照国家相关补贴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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