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立足自治区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努力构建绿色低碳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大新能源技术研发力度持续创新突破。以2022年为基准年,力争2025年实现新能源规模、新能源质量倍增,新能源带动效益倍增,新能源科技创新能力、风光氢储电装备制造产业链倍增;到2030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3亿千瓦,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发电总量。
推动“十四五”后三年每年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约3000万千瓦,力争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5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3000亿千瓦时,跨省跨区外送电量超过1000亿千瓦时,均比2022年实现倍增;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发电量接近6000亿千瓦时,跨省跨区外送电量达到2000亿千瓦时。
通知还指出,推动待建在建项目尽早并网。锚定新能源规模倍增目标,全面推进约2亿千瓦在建待建新能源尽早并网,重点包括国家百万千瓦级基地项目第一、二、三批5488万千瓦,乌兰布和、库布其、腾格里沙漠等4个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共4800万千瓦,保障性新能源项目352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4900万千瓦。
一、二、三批沙戈荒基地及四大沙漠基地。共10288万千瓦,力争2023年底并网2120万千瓦,2024年并网1500万千瓦以上,力争2025年并网3000万千瓦以上,剩余规模力争“十五五”中期建成并网。